清理垃圾物业还需收费吗?
添加时间:2008/04/25 10:40:30 作者:北京都锋 |
在东林外庐小区,交了物业费,物业公司清理垃圾居然还要交垃圾清运费。”,街上的商铺业主对另收费表示不解,“交了物业费,就有义务清理”。物业公司称,物业费不包括门前三包费。日前,相关部门正在对此调节。
居民:垃圾清理费30元/月的不该收
在民族大道东林外庐小区看到,小区临街为一排门面房,门面前100 多米长的人行道上,堆放着大堆建筑、生活垃圾。
门前恶臭的积水在一处绿化草坪上散着,上面落满了苍蝇,右以看到上面有堆放垃圾的痕迹,垃圾已被清运走。草坪对面门来一辆自行车,在车身上贴着一块“严禁倒垃圾,违者罚款”的纸条。
物业公司:门前三包费和物业费不是一回事
江经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,物业要求住户缴纳30 元/月清理垃圾,总共62 户商铺,只有两三户交了钱,造成了垃圾无人清理的状况。
江经理出示了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发给该小区限期改正通知,上面显示“你(单位)2008年4 月8 日,在东林外庐处乱倒生活垃圾,违反了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,责令你(单位)于2008 年4 月8 日下午5 时前清除生活垃圾。”
江经理说,该物业公司是通过竞标,于2007 年8 月与小区业委会签订了服务合同,物业费也是按照前物业公司2003 年的收费标准——1 元/平方米的标准收取。小区之前的物业公司撤走后,小区实施了一段时间的业主自治。“但这个费用仅能维持门面基本设备的运行、公共设施、维护以及保洁工作,无法承担垃圾清运费用。”
后来,江经理拿出一份面商铺的通知,早物业便下发通知,因环卫部门免费清运成本较大,于开始停止清运服务。
江经理说“以前垃圾都是搭顺风车,现在垃圾增加了,别人不愿拖了,我们也没办法。物业费是物业费,门前三包是另一回事。”。
有关部门:正在解决协商此事
下午,城管执法部门接到居民投诉后来到小区,将限期改正通知交给了物业。该部门负责人称,了解到实际情况后,他们已将情况反映相关管理部门,目前正在解决协商此事。
版权所有:北京都锋环卫设备有限公司
|